09月
此前,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中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得少于15人。此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等施工總承包資質,以及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等專業承包資質,對于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數量皆有明確的要求。
這是繼2016年簡化指標后的又一次簡化。2016年10月,住建部發布《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明確: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此次住建部進一步取消了最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故而企業資質標準中最低等級資質也僅需滿足執業資格和專業職稱這兩個證書指標,其他等級資質企業皆無更高的證書需求。
在建設工程領域,資格證書一般包括建造師、工程師(職稱)和八大員三種。建造師資格證書是指國家一級、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即注冊證書),工程師資格證書是指由省人社廳頒發的高、中級職稱工程師證書,八大員資格證書則是指省住建廳頒發的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質量員、造價員、資料員、標準員崗位證書(各省八大員崗位名目有所差異)。
而取消企業最低資質中的八大員資格證書要求,既意味著資質申報、資質動態核查將不再考核八大員數量,更預示著資格證書在企業市場競爭乃至人員從業晉升方面的“沒落”趨勢。
資格證書的市場迷境
資格證書在建筑行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對于建筑企業而言,除了在資質申請和升級中有所需求外,工程項目的投標和經營工作也都離不開資格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此處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在2008年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單位申報評審制)被廢止后,取而代之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全國統一考試制)即成為了工程招投標的必要因素。
建造師證書在建企經營中的客觀必要性,于有限的證書數量面前,衍生出了市場對于證書的掛靠需求:龐大的需求不僅鼓勵了從業者踴躍參考,也吸引了非工程專業人士前來應試。甚至,與“考證→掛證”相關的培訓市場和中介市場也應運而生。
工程建設中的“人證不一”問題自然易引發工程質量安全問題。以2010年的上海“樓脆脆”案為例,由于該工程的項目經理采用了證書掛靠方式任命,因此項目經理的管理義務成為一紙空文。管理缺位的情況下未及時改正的施工隱患造就了此次倒樓事故,而出租證書的“工程項目經理”陸衛英也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為解決證書掛靠可能引發的一系列問題,除了取消資質審查中的證書數量要求外,取消招投標工作中對于資格證書的前置審查也將成為大勢所趨。如在今年10月,天津市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部管理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施工企業參加投標時,不再將施工員、質量員等施工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列入投標文件。
從業人員的證書迷思
資格證書日漸“次要”的政策環境下,今年下半年四川省全面暫停“八大員”考試的現實情況下,工程從業人員難免落入迷茫境地:還有必要考證嗎?
首先,證書必然要考?!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四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其次,從業人員在考取證書之外,也應該增強項目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水平。
以建筑行業含金量最高的建造師為例。報考條件規定:具備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滿足2年工齡者即可報考二級建造師;具備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科以上學歷、畢業滿4年(本科)/6年(??疲┱呒磮罂家患壗ㄔ鞄?。而通過考試的持證建造師們是否具備管理項目、協調工程的負責能力呢?相信大多數人都難以肯定。
持證者知識水平和技能、經驗的不對等,直接導致了“人證不一”的現實,也進一步造就了“權責不一”的矛盾:施工單位難以將項目托付給持證建造師,而未在崗的掛名建造師卻不得不因質量責任終身制為可能發生的事故買單。
也就是說,考取證書、具備證書所對應的專業知識只是從業者職業發展的第一步,后續還需持續將知識磨煉成技能、用知識和技能指導實踐,才能逐漸收獲項目管理的經驗和能力,成為真正的項目負責人。
在主管部門“再次出手”的背后,資格證書“沒落”的趨勢已不可阻擋。但透過現象看本質,我們更應看到政府根治證書亂象、規范行業發展的堅定決心。
我們應該充滿信心:在人證合一、權責合一的政策趨勢下,有實力的建筑企業將獲得良性發展,有能力的持證建造師將立于不敗之地。